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云南足球振兴发展的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推动云南省足球事业迈向振兴发展新征程。
推动129个县(市、区)足协全覆盖
《措施》明确,完善足球工作管理体制,加强足协建设,推动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足协全覆盖。加大对足球工作资金支持,支持资金重点用于足球青训体系建设、后备人才培养、校园足球、青少年及社会品牌赛事活动组织、足球专业人才培训等。建设更多群众身边的足球场地,积极利用城市复合空间、闲置厂房、商场顶楼等改建多种形式的足球场地,城市空地、滩涂荒地等在依法依规取得用地、规划手续后可用于建设足球场地。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至少建设1块可用于教学的足球场地,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足球场地。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的足球场地在放学时段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向青少年免费开放,在法定节假日全天免费开放。
校园足球本科招生计划增加到500名
全面普及校园足球,各中小学校要把足球运动纳入立德树人的整体布局和学校发展规划,将足球作为体育课教学内容,并纳入课后延时服务;广泛开展足球项目的教学训练、校园竞赛等活动。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单独设置校园足球专项经费,建设至少1块足球场地,配足用于足球教学训练竞赛的器材设施,足球课程设置不得少于体育课总课时的三分之一;小学三年级以上建立班级、年级代表队,普遍建立校队;校队每周训练至少3次,每年组织校内足球联赛,积极组队参加省内各类青少年足球赛事。将打造一批优质足球重点学校,支持建设200所小学、初中足球重点学校;重点支持建设20所高中足球重点学校,每年共招收1000名足球特长学生。
校园足球本科招生计划在现有每年100名的基础上增加到500名。统筹现有“3+2”五年制大专、“3+4”中本贯通等招生渠道,增加足球项目招生数量。支持省内高校办好足球运动专业,建设云南新型足球学校。
构建“三级”足球青训中心体系
畅通足球人才成长通道,优化足球重点学校对口升学布局,允许足球特长生在升学录取时合理跨学区流动,小学生、初中生升学时随校队在所在州(市)内成建制流动。推动足球重点学校、新型足球学校、高校足球学院、职业俱乐部等培养路径衔接贯通。建立青少年足球赛事年度会商和联合发布机制,统一发布各级青少年足球竞赛日历。打造以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云南赛区)、云南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为核心,云南省校园足球联赛等其他赛事为补充的体教融合青少年足球赛事体系。发挥高原足球训练基地群优势,利用寒暑假期举办国际青少年高原足球挑战赛,邀请南亚东南亚和国内知名俱乐部青少年足球U系列队伍参赛。优化完善青少年足球赛事组别、办赛时间、竞赛办法、计分计牌等政策。构建梯次培养、逐级输送、衔接有序的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足球青训中心体系,开展以全省U10—U18年龄段为主的运动队建设、后备人才培养、赛事体系设计、专业人员培训等工作。出台云南省社会足球品牌青训机构认定办法,推动社会足球青训机构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
推进全省足球重点城市建设
《措施》还提出,推进全省足球重点城市建设,在“十五五”期间打造全省足球发展重点州(市)。建立高校帮扶足球工作机制,支持高校与属地州(市)政府建立“一对一”足球帮扶工作机制,实施“足球浸润计划”“定向招生计划”“球队共建计划”。每年遴选500名足球专业大学生到中小学校开展足球支教活动。推动高校与帮扶地体校、职校合作办学,在体育教育专业方向试点开展“3+4”中本贯通招生试点。组建省足球队,建立省队后备人才数据库。将职业俱乐部联赛成绩纳入重大赛事奖励范畴。着力打造与中冠联赛相衔接的云南省城市足球联赛,形成具有云南省特色多层次、一体化的社会足球赛事体系,打响“滇”字号社会足球品牌。深度推动“体旅农文商”多业态融合,培育“观赛+旅游+旅居”及足球主题旅游线路等特色消费场景,将足球赛事纳入“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旅游宣传推广体系。推进足球反腐常态化长效化。深化赛风赛纪治理,实行职业俱乐部赛风赛纪积分制度,严厉打击“假赌黑”。(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